推普文件
| 教师普通话职责 (此文已搬到新家) | 2007-07-10 13: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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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普通话职责 必须具有与所教专业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,实际口语水平必须与所执证书相一致,同时具有以下职责: 1、负责强调、培养本班学生必须与课上、课下使用普通话的习惯。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“推普”活动。 2、负责指导学生的普通话知识和应用。 3、不断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。 | |
| 阅读全文 | 仙人掌 | 383次浏览 5篇评论 | 分类:推普文件 | |
| 普通话辅导职责 (此文已搬到新家) | 2007-07-10 13: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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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教师普通话培训计划的规定与实施。 2、负责培训教师达到所要求的普通话水平(要求: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,非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。)并不断提高。 | |
| 阅读全文 | 仙人掌 | 287次浏览 0篇评论 | 分类:推普文件 | |


